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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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12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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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被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由我院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经查确系徇私舞弊的,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学籍。

4、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由考生或委培单位自筹资金解决。培养费暂定标准为10000元/年,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学(MFA)费暂定为20000元/年。

5、我校由于住宿条件有限,目前仅限于对录取为全日制MFA、且非上海本地生源研究生提供住宿安排,全日制MA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安排。

九、毕业生就业

1、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2、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

1、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2、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工作内容通告、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阶段安排等招生信息,务请考生在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部网页。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地    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第二教学楼209室

邮    编:200040          电    话:021-62482724

网    址:http://www.st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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