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新疆医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科学作风严谨,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公共英语(论坛),并通过国家六级〔四级〕考试。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论文。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教学、医疗和科研实践的学习。

二、培养类型

新疆医科大学将硕士研究生分两种类型:

(一)攻读医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学位”;

(二)攻读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有6种;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2.口腔医学专业硕士: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3中药学硕士:培养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4.中医学硕士:培养具有具备中医学、现代医学理论知识和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符合岗位职责、社会参与及自我更新要求的高年资住院医师。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5公共卫生硕士(MPH):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疾病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等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够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监测、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现场专业技术及指导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高素质、复合型、高层次的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1)卫生事业管理;(2)疾病预防与控制;(3)卫生学与卫生执法监督;(4)妇儿保健与人口健康;(5)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6)临床评价。

6.药学硕士: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1)新疆特色药材(2)天然药物开发及产业化研究(3)现代仪器分析在新药研发中的应用(4)药物质量控制(5)新疆地产资源及复方制剂的研究开发(6)抗心脑血管疾病及代谢性疾病的新药研发。

三、选拔方式

1.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2.推荐免试:①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在我校应届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硕士学位。②接受其他学校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适当放宽。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不限工作年限;(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 毕业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者(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学历。

5.护理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护理专业研究生。

6.身体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请在网报时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如网报后随意更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收不到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等后果自负。

4.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如被录取,由委托培养单位缴纳培养费,并在复试时由我校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