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九、报考费用
按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十、学费
根据甘发收费[2011]839号文件,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 /人·学年。
根据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9000元 /人·学年。
如遇学费标准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为准。
十一、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有关通知及信息查询
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我校将及时公布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论坛) 相关各类信息。初试成绩约在2011年3月中旬网上公布并提供查询,复试通知约于4月初网上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我校不再邮寄。
十三、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论坛)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 邮编:730020
电话:0931-4670578(传真) Email:yanban@lzcc.edu.cn
联系部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