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24个,全日制工程硕士招生领域2个(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5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00名左右,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50名左右,各专业录取时将根据国家计划并依据生源情况与复试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专业不接受色盲或色弱考生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同等学力考生限报相同或相近专业,且须于2011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注: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8.报考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专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和设计能力。
(二)推荐免试
我校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外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的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经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的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报名信息有效。
(二)现场确认: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在复试前,我校还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地点由各报名点指定。初试中政治理论、英语(论坛)、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数学、历史学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二)复试: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进行,复试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及综合素质面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