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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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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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网址:www.zhongxi.cn)

邮    编:100710                          电    话:010-84037134

五、报名手续

(一)考生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选择“中央戏剧学院”报考点,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通过互联网支付报名费、初试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支付)。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二)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三)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院属于一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

(五)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六)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因考试作弊、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停考者,请勿报考。

(七)港、澳、台考生和外籍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报名费、初试费、复试费直接交到或寄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并领取有关表格。填写报考登记表时请先认真阅读表内的填写注意事项,填报志愿时请选择填写一个专业,一个研究方向,一名硕士生指导教师。

六、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9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8:30-14:30)。

(三)初试科目:

2012年1月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月7日下午  外国语      (满分为100分)。

科目三(满分为150分),科目四(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详见教育部和本院考试日程表。

(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英语一、俄语、日语任选其一;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二、俄语、日语任选其一)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考试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五)初试方式:各科均为笔试。

(六)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试题的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复试)。

(七)初试地点:(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教学楼。

(八)复试时间: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复试内容除专业外还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中国话剧、外国戏剧),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方能录取。

(十)对于非原“戏剧戏曲学”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提交成绩单为准),复试时进行“戏剧与影视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的笔试考察。考试合格(不低于60分)方可录取。

(十一)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院研究生导师不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

科目三和科目四可参考《中国大百科全书?戏剧卷》及相关剧本,我院不提供其他参考书目或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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