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重要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在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本说明如与国家文件有出入,按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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