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党校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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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党校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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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课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数学三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二、学制三年。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从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理论教学、科研、宣传工作的干部及各部门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中招收。

报考条件:①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②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经原单位考核,证明已达到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③身体健康(须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④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9月1日后出生);⑤在职人员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四、学习期间的待遇和毕业生分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本人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享受奖学金待遇,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就业。                                                      

五、录取办法: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2年6月底发出。

有关招生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

邮 编:710061      电 话:(029)85378041

电子信箱:8537804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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