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6)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五、录取
1.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 复试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③体检结果不合格;
④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
3.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六、学习期限
2—3年。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
1.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旅游管理硕士(MTA)外,其它各专业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
2. 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
3. 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八、其它
1. 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3. 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
4.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九、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