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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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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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一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者报考研究生需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 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免试生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手续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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