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管理学院2013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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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管理学院2013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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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试

1.下载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

2.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25200)初试考试科目如下: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

(2)考试大纲:

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具体请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复试期间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3.复试比例及权重: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4.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淘汰比例、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权重及录取办法等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我校对所有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将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6.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网报及现场确认期间、复试及录取阶段、入学后资格复审期间,将多次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管理学院MPA录取后,于2013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制2至4年,主要采用周末或短期集中的形式上课。
我校将强化公共管理实践的教学,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强化公共管理实践,注重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培养。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电子政务、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关系学等,并根据培养方向开设相应的方向课程。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七、我校管理学院MPA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

我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均需签订协议书,按要求缴纳学费。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76;

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五层A524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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