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时间(2013年1月5—6日)。
2、 复试
(1)我校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划定我校复试最低分数线。
(2)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4月。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
(3)复试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加试,加试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
1、考生在网上查询考试成绩并打印。
2、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根据学位办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我校将根据考生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组织复试,并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五、学制、培养及学位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年。
前两个学期主要在院内进行课程学习,并进行适当的院内外实践教学;第三学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并进行实践专题调查,开展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第四学期继续在实践过程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录取类别、学费及奖励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与有关方面签署相关协议,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教育硕士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年学费8000元/人(以物价局审定为准)。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为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对优秀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具体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七、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请及时关注。
2、“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 邮政编码:558000
网址:http://ygb.sgmtu.edu.cn/
咨询电话:(0854)8737536 传真:(0854)8737536
电子邮箱:qnsyyzb@163.com
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