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物理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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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物理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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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注意事项

(1)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获得学校外保资格者)须在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获得学校外保资格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 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直辖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凡专业目录列在北京地区80001代码下的中科院培养单位均执行一区分数线,其他培养单位按地域执行所在区的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有效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日期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专业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专业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两门专业课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5.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复试

1.复试前将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可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我所实行差额复试,关于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

3.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不再进行就业派遣。考生来源为非应届生的,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学制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脱产硕士生一般为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专业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我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按我所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十、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在职人员除外)。

十一、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我所网页查询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如有问题可向我所研究生部咨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8号 物理所研究生部

邮 编:100190

电 话:010-82649461

网 址:http://www.iop.cas.cn

E-mail:fyjiwei@aphy.iphy.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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