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2013年研究生院金融专硕推免办法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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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2013年研究生院金融专硕推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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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程序及安排(暂定,注:关于以下各步骤具体实施时间,请各位考生关注我中心网站,或致电我中心垂询。)

我院接收金融硕士推免生的工作拟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符合我院接收推免生条件的申请人,在10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寄达或送达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硕士教育中心(通讯地址见“六、联系方式”);

2.  金融硕士教育中心组成复试小组对提交申请材料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3.  金融硕士教育中心组织复试小组对列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4. 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将复试成绩通知申请人;

5. 申请人在金融硕士教育中心领取《北京市2012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6.  金融硕士教育中心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7.  研究生院招生办对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进行公示(期间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7. 拟接收推免生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按指定日期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我院金融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院金融硕士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8. 我院将于2013年6月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硕士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硕士教育中心(行政楼333-335室)

邮    编:102488

联 系 人: 张老师  程老师  李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10-81360807;010-81360827

电子邮件: mf@cass.org.cn   

附件下载:社科院金融教育中心.rar (13.5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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