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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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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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舞蹈类: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占40%),舞蹈作品表演(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即兴表演(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3)美术类:满分300分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三门。考试时间为素描180分钟、色彩180分钟、速写60分钟。

素描科目采取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写生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采取静物写生方式考查;速写科目采取人物动态写生方式考查。

3、考点与考试时间

2013年艺术统考美术考点设在宁夏育才中学学益学区,音乐、舞蹈考点设在宁夏大学A区宁夏大学音乐学院。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1日下午在考点查看笔试考场及面试时间安排,报考音乐类专业、舞蹈类专业的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25日;报音乐类且选考声乐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1日到宁夏大学音乐学院合伴奏;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23日。

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时间 日期 科目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5:00
12月22日(星期六) 素描 速写
12月23日(星期日) 色彩  

音乐、舞蹈考试时间:12月22日-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三、艺术统考组织管理要求

1、命题

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专家,在封闭条件下进行命题,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制和保管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进行。

2、阅卷(面试)评分

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全区有关高校的评委和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阅卷(面试)、评分工作,并成立监督组,指导阅卷(评分)工作。

3、对所有命题人员、评委组成员实行封闭管理。

4、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向考生发放《专业准考证》、公布考生艺术统考成绩和发放艺术统考合格证。

四、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1、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与非艺术类考生同时进行,对在艺术统考后被认定为违规报考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关于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宁招委〔2012〕12号)文件规定,取消其艺术统考成绩、报考资格等。

2、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专业考试违纪舞弊的考生,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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