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各系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2013届毕业学生的前20%(以教务处的提供的成绩为准);
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3年3月底以前这一期间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对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而尚未获得合格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通知其参加2012年12月份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4、应征入伍的在籍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要求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按我厅《关于印发〈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0〕479号)执行。
5、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必须完成专科教学计划,只有获得专科毕业证的同学才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6、在近一年内没有受过学校“记过”或以上处分。
五、报名程序
1、有意参加选拔考试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到各系填写 “专升本”志愿表(见附件1);
2、各系按推荐条件对报考学生进行量化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70%,综合考评占30%(此30%的评分细则由各系部制定,须发电子文档到招生处备案)。各系须在学生志愿表 “表现情况”栏签署意见。
3、各系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学院下达的推荐名额按要求格式向招生处上报各专业推荐名单。
4、招生处负责对系部推荐参加“专升本”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所有推荐对象公示三天,没有异议后正式上报;
5、 各系须将方案告知毕业生(本方案及所有表格可到学院招生网或招生处工作QQ群共享里下载),并统一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下列内容报交招生处。①考生志愿表,② “湖南省普通高校2013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见附件2,同时附Excel格式电子版),③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或以上等级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同底正面1寸免冠近照三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两张轻贴志愿表右上方),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⑥综合考评排序表复印件和考核凭据复印件。
6、拟推荐上报的考生须于2013年3月10-20日登录网上报名(登录网站及网址另行通知)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待定)
七、其他事项
1、本科院校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2、通过“专升本”选拔录取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三年级学习后,严格执行本科院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X 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字[2007]25号)的规定办理。
八、工作要求
1、各系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将方案精神告知2013届三年制高职毕业学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拔原则。
3、严格把关,严禁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收受礼金,一经查出,则取消报考资格,并给予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4、严格按照各专业成绩、综合排名推荐,如有不愿参加“专升本”推荐报考的,可以依次递补。
5、学院纪委全程参与专升本学生推荐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