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努力构建浙江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简称“专升本”),专升本录取实行“以专科学业成绩良好为前提,统一考试,平行志愿,分类选拔,择优录取”的新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 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费 (元/学年) |
备注 |
| 医学 | 11 | 临床医学 | 30 | 4400元 | 对口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 |
| 理工 | 12 | 药学 | 65 | 4400元 | 对口专业为药学、中药、生化制药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 |
| 理工 | 1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 | 4400元 | |
| 经管 | 14 | 市场营销 | 75 | 4400元 | |
| 小计 | 200 | ||||
二、报名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