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械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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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械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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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1、地方“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不含国防生)只能报考工学学科,录取指标待总部下达后公布。

2、军事装备学、军事运筹学、军队管理学、军事后勤学、科学技术哲学五个学科只招收军队在职干部。

3、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将取消入学资格。

4、标注★的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注☆的为军队重点学科、标注▲的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5、我院提供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部分往年考试试题,院内考生可登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下载,院外考生可登录军械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

6、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以及政审和体检结论,按照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符合录取条件而受专业招生指标限制不能录取的,我院将视情在相近专业及其他院校间进行调剂录取。

六、推荐免试

学院2013年拟接收50名国防生和6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入校攻读硕士学位。

1、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国防事业;

(2)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就读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所在学校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校外推荐免试资格;

(4)本科所学专业为数学、物理、光学、机械、材料、电子、电气、控制、通信、兵器、弹药、计算机等与武器装备建设密切相关的理工类专业,光学、计算机、弹药、材料以及各种兵器类专业的国防生优先录取;

(5)国防生须经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同意推荐。

2、申请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推荐免试工作时间为准,接收程序及手续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当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但须参加2013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办联系

联 系 人:谭继帅(参谋)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97号军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050003

电 话:0311-87992123(地);0221-92123(军)

手 机:13313218928;13831189507

E - mail:tanjishuai@126.com

学院网址:www.jxzs.net.cn

学院代码:9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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