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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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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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手续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摄像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作为报考点(包括现场确认信息),报考点代码:1131。请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37。

3. 我校只接收统考考生(含推荐免试生),不接收单考考生。

4. 报名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5. 报名时间及方式按国家统一规定,报名地点由各省市招办指定。

四、初试与复试

初试与复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一志愿考生初试合格者按我校网上复试安排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可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英语口语和听力、面试及体格检查等。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于入学前补交)。(说明:调剂复试遵照复试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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