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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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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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符合规定的硕士生可以在两年或两年半毕业。

七、关于学费和和奖助学金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定向培养硕士生。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硕士生。

2.所有研究生须交费上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为0.8万元。

3.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硕士生(含定向硕士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年度考核合格,即可获得额度相当于当年学费总额的基本奖学金,即每生每年0.8万元。这笔基本奖学金可用于冲抵该年度全部学费。

除此之外,学术型非定向培养硕士生还可申请硕士生基本助学金。硕士生基本助学金由各院系分等级设立,按年度动态评定和管理。平均每生每年基本助学金额为0.38万元。

4.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全部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为支付全部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硕士生不能申请学校的基本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八、住宿

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九、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硕士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工作”栏目中查询

2.课程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初试成绩单、复试分数线、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可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上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备注:如果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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