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的中学生对什么是爱情、恋爱双方应该注意什么、恋爱双方应负什么义务和责任等问题还没来得及思考,就谈恋爱了,他们好冲动、易移情,又自制力较差,所以在恋爱时极易做出“越轨”的事情来,而一旦“越轨”,对女学生来说,日后给她们造成的挫折感和自卑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所以中学生,特别是女中学生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感情,要自尊、自重、自爱不要轻抛感情,也不要轻易动情,同时也不要过于相信别人的感情,过分相信感情就有可能被感情所欺骗。
可以说,无论从自然年龄,还是生理、心理年龄来看,爱情,都不属于中学生这个年龄。但是,爱情已在中学时代发生。这是无可回避的事实,也是一个使教师和家长感到棘手的问题,关于早恋产生的原因,多数人是站在成年人的角度来看待的。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中学生自己讨论的好,因为他们有感情体验,所以他们也最有发言权了。
山东烟台市某中学陈某的观点或许有些偏激:“我对中学生早恋有自己的一套看法,简单说来两个字——幼稚。坦白苛刻地说一句:在众多的中学生恋爱中能有几个真正懂得了什么叫“爱”的?诚然,不可否认,有极少数人的确体会到了“爱”的内容。十六、七岁的年龄,在生理、心理走向成熟的过程中,意识到了异性之美,一些中学生便错误地把这种似是而非的感情当作“爱情”,待他们发现、意识到这种错误后,必然会以分手而告终。狭义的爱情概念是指男女之间的爱,由于人们对它所抱的观念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不同。所以,它可能是高洁的幸福的,也可能是愚蠢的、低贱的甚至是悲凉的,而在许许多多的中学生恋爱中,其结果多为后者……”
看完这位中学生的说法,或许有些中学生会气愤地找他评理。我看大可不必,对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在这里想说一句公道话:“像这样理智、清醒的中学生毕竟不多。”
北京宣武区师范学校刘某认为“早恋”一词,是老师、家长及社会上的成年人强加给中学生的。她把那些被认为“早恋”的学生,分成了几种类型。
一种是自然型。学生从进入初中起,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发生了变化。就生理方面而言,第二性征开始在这一时期出现,于是对于异性的吸引和爱慕的心理特征也就随之出现。加上多数学生在此阶段并未接受这一方面教育引导,使他们将这种变化特征同成年人的恋爱简单地结合起来,进入“心里恋爱”。一般是心里爱慕,而表现出来的则只是对对方的特殊“留心”,并未真正提出来。
第二种是逆反型。有些学生的“恋爱”,是被某些老师、家长或其他同学硬逼出来的。常有一些老师和家长见异性学生在一起、或有来往,便不问青红皂白,将“早恋”的帽子扣在俩人的头上。而实际上,他们并非真的在谈恋爱,但他们受不了老师和家长的训斥,受不了同学们的讥笑,只好两个人“团结”起来,形成真的“恋爱”关系。
第三是虚荣心的满足。某些学生认为围着自己的异性朋友越多,越能表现出自己的魅力或风度。
第四是寄托型。有一部分学生的家长是典型的封建专制型,还有一部分学生父母离异了。这些学生中多数得不到理解和关心,心灵上有一定的创伤。于是便到外面去寻找自己的知音,寻我自己的精神寄托。由于“同病”使这样的学生自然地“相怜”了起来,进而彼此间由同情向“恋爱”转化。
第五是成熟型。这样的学生一般都生活在相当民主化的家庭中,他们的性格开朗、乐观,与父母没有太深的鸿沟。这些学生多爱好文学艺术。由此,他们的情感较同龄人有显著的成熟的特点,对“爱情”也有比较深刻的认识,而且也能正确看待“恋爱”与学习的关系。这一类型的学生是极个别的。
两位中学生的客观分析不无道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开放有关两性和爱情的种种信息不断地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到了中学生中,冲撞着他们,感染着他们。可以说许多中学生早恋实际上就是受了社会上爱情影视、言情小说的影响。再加上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学生发育成熟普遍提前,出于人的本性,必然对异性产生一种朦胧的意识,就容易产生中学生最初的爱情写到这里,我们也许已经体会到了:中学生初恋的情网是那样的纤细、脆弱,早恋的土壤是那样的贫瘠,早恋的果子又是那样的苦涩。那么,我们如何保护中学生心灵深处那颗“爱”的种子呢?办法有一个,那就是将它珍藏在心灵的保险柜中而不要轻易地开启它,让爱的种子得到心灵的温暖和看护,它也就不会感到寂寞了。
有的中学生已经恋爱了怎么办呢?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这种感情是圣洁的,是年轻人纯真性格的体现。在这个前提下,中学生要学会驾驭感情的本领,而不做感情的奴仆。于是,他们就会在理智的指引下找到摆脱爱恋之情的办法。走出这朦胧的世界,把自己的精力和热情,集中到学习和集体活动中去,以后的路还长着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