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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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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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费标准:

计划外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或备案的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划外):

收费标准及单位 专业类别
7000 元/生年 哲学门类、历史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教育学一级学科、心理学一级学科)、理学门类(数学一级学科)、文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9000元/生年 经济学门类、农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理学门类(物理学一级学科、化学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理学中其它学科)、文学门类(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教育学门类(体育学一级学科)、艺术学门类(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
10000元/生年 工学门类
12000元/生年 法学门类(法学一级学科)、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美术学一级学科、设计学一级学科)
15000元/生年 医学门类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外)

收费标准及单位 专业类别
7000元/生年 教育硕士
8000元/生年 农业推广硕士
9000元/生年 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
10000元/生年 工程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药学硕士、会计硕士
12000元/生年 法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艺术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23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

五、单独考试

1、报名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报名手续:

先于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11月10日到14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毕业证书到苏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报点。

3、单独考试报考专业仅限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其中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总数的70%。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新生入学时还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

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主干课程。

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后可安排保留入学资格,先到用人单位参与实践锻炼1-2年后,再回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复试时提出申请。

3、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后,如果硕士阶段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优先推荐硕博连读。

4、加大复试考核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实验技能、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将自我评价、个人陈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提交到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5、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被确定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7、苏州大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任何考研书籍。

8、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uda.edu.cn/)。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512-65227655,0512-65227656,传真:0512-65112816。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5006。

9、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东吴商学院(除MBA外) 05126716239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 051265882132 东吴商学院(MBA) 051267162577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4409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文学院 051265880510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 051267870145 信息光学/现代光学技术研究所 05126511285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051267501742 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051265880196
医学部 051265884128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67786317
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 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 051267783746
医学部护理学院 05126522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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