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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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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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

考生于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4日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科目及时间

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时间:2013年1月5日8:30—11:30。

科目:英语二;

时间:2013年1月5日14:00—17:00。

(二)初试地点

北京联合大学。

(三)复试与体检

复试

2013年3月在网上公布联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nsa.gov.cn)查询初试成绩、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自行下载《复试通知》。

复试须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通知》;

2.初试《准考证》;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复试时间:2013年4月中旬。

复试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复试方式:面试。

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到北京市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时或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将体检报告交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身体健康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八、学习年限及方式

学习年限:3年。

学习方式:周末休息日。

授课地点:国家行政学院。

九、学位授予

按照国家行政学院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规定课程,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学费

共计3.5万元。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北京联合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二)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在线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因获得学历的时间较长或以部队院校学历报考等原因,不能进行在线认证的,须提前进行现场认证(认证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1)。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考生填写的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填报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五)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有出入,请于报名前到公安部门更正。

(六)我院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请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及时查看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邮政编码:100089

咨询电话:010-68929878

网 址:http://yjs.nsa.gov.cn

欢迎报考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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