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科学作风严谨,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公共英语,并通过国家六级〔四级〕考试。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论文。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教学、医疗和科研实践的学习。
二、培养类型
新疆医科大学将硕士研究生分两种类型:
(一)攻读医学科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学位;
(二)攻读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有6种;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2.口腔医学专业硕士: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能力的培养,培养具有口腔医学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3.公共卫生硕士(MPH):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等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够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监测、环境保护等部门从事现场专业技术及指导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高素质、复合型、高层次的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4.药学硕士: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5.中医学硕士:培养具有中医学、现代医学理论知识和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符合岗位职责、社会参与及自我更新要求的高年资住院医师。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6.中药学硕士:培养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时授予“医学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1.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2.推荐免试:①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在我校应届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硕士学位。②接受其他学校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研究生学院网页通知。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临床医学毕业学历。
6.护理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本学科研究生。
7.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考条件,复试阶段还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请在网报时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如网报后随意更改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收不到录取通知书和紧急通知等后果自负。
4.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如被录取,由委托培养单位缴纳培养费,并在复试时由我校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委培合同。
5.网上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