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研究院接收2013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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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研究院接收2013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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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内容:英语日常会话;考生阅读指定的英语短文,然后学生口头翻译;随机抽取一个话题,就此话题用英语表达自己的看法;

2.业务综合能力复试以面试为主,在面试过程中可有适量笔试内容(由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情况来掌握,考核时间每人20分钟)业务能力考核包括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及创新能力等;

3.身体健康检查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发文(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六、拟录取

1.各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复试成绩≥60且体检合格的名单上报光电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接收函;

2.拟录取同学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专业学位两种;

4.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政审通过后,明年六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5.对已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考生,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l 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l 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l 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l 政审不合格;

l 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l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2.复试安排:复试时间:2012年9月24--26日

A、2012年9月24日下午4点以前到光电院研招办报到,提交材料。(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光电院科研楼605室);

B、2012年9月25日早晨8:00(空腹)体检,(在光电院科研楼门口集合,统一组织);上午10:00综合笔试、心理测试;下午2:00英语面试

C、2012年9月26日上午8:30专业课复试。

3.乘车路线:

A、乘坐城铁13号线在西二旗站下车:打出租车15元;或转乘公交车521、544路,在京包路站下车,过桥洞往南走300米,见一向西路口拐弯,前行500米;

4. 复试期间需要住宿的同学,请发邮件提前告知,住宿安排在客座公寓;

5. 复试期间费用自理;

6. 联系电话:010-82178611 联系人:郑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  邮箱:yqzheng@aoe.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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