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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学院2014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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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在考生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及有关费用说明

1.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2.相关费用说明

(1)学费: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2014年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学费自理。

(2)奖学金:学校设立教育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覆盖面占学生总数30%以上。

(3)“三助”岗位: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获得“三助”岗并履行相应义务的研究生获得工作津贴,可以获得“三助”岗位的研究生约占40%。

(4)研究生在读期间生活费自理;在校住宿的,住宿费自理。

九、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53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宁夏师范学院

邮政编码:756099

联系部门:宁夏师范学院教务处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点:宁夏师范学院办公楼205室

联系电话:0954-2079656 传真:0954-2079656

E - mail:jenine77 @163.com

网 址:http://yjsh.nxt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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