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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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等实践能力,具有良好艺术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能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专业

音乐(专业方向:作曲、音乐表演)

舞蹈(专业方向: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戏剧(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

五、招生计划

(一)教育部还未下达2014年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二) 我院每个专业方向的招生总数上限,为本专业方向的导师数×3,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过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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