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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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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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资格审查

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要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则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另行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制

三年

九、联系方式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中,我校将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欢迎广大考生登陆西安财经学院网站浏览或电话垂询!

单位代码:11560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网址:

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研究生部E-Mail:yjszs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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