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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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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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招生政策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术型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除外),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硕士研究生。

2.我校对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31元的普通奖学金。

3.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设有优秀奖学金和各类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十、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试时我院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专业课加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3.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将及时公布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相关各类信息。初试成绩约三月中旬在网上公布查询,复试通知约四月上旬在网上公布查询。

5.凡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其本人或所在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

6.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我校地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享受国家最低分数线录取政策,欢迎考生报考我校!

联系部门: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行政楼四楼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185号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电话:0471——3660910  3661497

招生网址:http://www.imfec.edu.cn/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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