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入选考生确定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1.直接面试的考生,学校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资格。
2.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学校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分文理科排序确定入选资格。
3.确定入选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前20%认定为优秀,其余认定为合格。
4.入选考生根据所参加考核的学科类别明确入选学科类别方向,并经考生所在中学、学校招生网、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认定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人选。
九、录取办法
1.填报学校志愿:入选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位;在设置有自主招生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2.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在已认定的学科类别中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
3.录取政策:
⑴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包括提前批次)予以录取,并保证第一专业志愿。
⑵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等级的考生,我校在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投档线下延20分但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在高考实际分数上加15分和同科类本科一批考生排序确定专业。如果没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要求,将调剂至其他专业。
十、注意事项
入选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的报名系统填写本人高考成绩和高考位次等相关信息,未办理者按本人自愿放弃处理(截止时间:2014年7月5日)。
十一、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招生办公室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通过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考生所在中学备案,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十三、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及学科分类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具有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中学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