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规范廉洁育人行为,塑造机关党员队伍良好形象,结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13年工作要点及党委工作计划,日前在行政楼A区会议室召开了机关党员签订廉政自律承诺书会议,机关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参加,党委综合办公室主任王春晓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王春晓主任首先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结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实际,要求广大机关党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学习规定、严格遵守规定,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随后王主任宣读了《黑龙江外国语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机关党员廉政自律承诺书》,具体内容如下: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及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廉政风险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二是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三是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各种机会或场合收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或财物;四是不在学生奖惩、考试、成绩及干部选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五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不擅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六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七是不利用工作之便,在学生中推销各种辅导班、资格认证或其它形式的有偿商业行为。与会人员认真聆听,仔细阅读,郑重的在承诺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本次会议的召开,使得广大机关党员对八项规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其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了明确的努力方向;廉政自律承诺书的签订,从思想上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从行为上规范了机关党员廉洁自律从政,此举为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不断提升机关党员良好形象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将为广大机关党员紧密围绕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