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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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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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复试结果经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对拟录取的申请者及时发放推免生拟接收函。

2.收到拟接收函的申请人须将其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填好后于2013年10月25日前送寄到化学研究所。若拟接收为推荐免试生的考生最后未获得所在高校的正式推免资格,则所发的推荐免试拟接收函自动失效。

3.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持其本科就读高校所发的推荐免试生校验码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时需注意:(1)被接收的北京地区各高校推荐免试生,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京外地区各高校推荐免试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2)招生单位栏中选择“80001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032化学研究所”。(3)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4)报名完成后需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交报名费和采集照片)。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5.直博生是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被确定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参加硕士生全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参加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年秋季博士生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将后期及时通知。

四、复审和录取

2014年4月中旬,推免生须向接收单位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拟接收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特别说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法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44602

传真:010-82615639         E-mail:yjsb@iccas.ac.cn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科院化学所招生办;邮编:100190

化学所主页:http://www.iccas.ac.cn

化学所研究生培养主页:http://yjsb.iccas.ac.cn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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