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报任安书》是写给朋友任安的一封复信,作者以自己的真实处境和对黑暗现实的深刻认识,情辞恳切而又饱含悲愤向任安表明未能推贤进土的苦衷和为难之处。以激愤的心情申述自己的不幸遭遇,抒写内心无限痛苦,表明自己在逆境中坚持完成《史记》的决心和勇气,显示为实现理想而甘受凌辱、坚韧不屈的伟大精神。
作品的人生价值观主要表现在对一种进步生死观的正确把握以及对生命意义的辩证思考,他将个人的价值置于历史的长河,以一种超脱庸常的“死节”观念的束缚,从而选择了一条更为考验人的精神与意志的荆棘之路,也就是说在一般生命意义中突破了自我,超越了自我,重新审视和定位了生命意义。作者在这种含垢忍辱的不幸遭遇中对人生价值的积极探索和思考,自觉选择与追求,充分体现了做人的价值和尊严,在艰难与考验中实现了生命意义本质上的另一个真正跨越。启示人们在遭受打击、蒙受耻辱的生死考验中如何面对自我,走出自我,实现自我,做一个在逆境中积极有为的人。那么,这种人生价值观念产生的动机和原因是什么呢?
天汉三年李陵抗击匈奴,兵败投降,朝廷震惊,司马迁替李陵说情、辩护,因而触怒了武帝,被捕入狱,遭“蚕室”,受“腐刑”,这是对他极大的考验。如果因此“伏法受诛”,与“蝼蚁”之死一般渺小无比、微不足道,这并非为节义而死,世俗之人认为这是“罪有应得,智穷罪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这样平平庸庸而死,只是轻于鸿毛,毫无价值,没有什么气节。面对“蚕室”和“宫刑”,这样的奇耻大辱所的难堪和痛苦是不言而喻,这样的摧残和打击往往使人变得颓唐、志气衰竭,所谓“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士大夫洁身自好,不使自己遭受羞辱,当羞辱加于身,决定自杀,以死保持名节。以古代由尊贵显赫而最后遭到羞辱难堪的著名人士的事例说明王侯将相和卑微草民同样可以遭受耻辱,这是人生常事,不足为奇,勉励为气节而死,但对待羞辱不一定要死节才算保持高尚名节。
当然,这种不忍羞辱而宁可为气节而死的解脱,实际上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作者用意在于,自己决非贪生恶死,苟且偷生,他崇尚和仰慕气节,勉励自己不受辱而死,之所以隐忍苟活,忍辱负重,是为了完成“文采表于世”的伟大著作《史记》。在作者看来,人在受辱时,不一定非要为高尚纯洁的名声的义理而死,为了高尚的事业,他可以去死,但也可忍辱负重。这种在“生命”与“事业”的矛盾交困中彰显人生的价值,实现生命的意义,为了未竟事业敢于忍受耻辱、坚强不屈、发愤拼搏的精神是人生中最为可贵的,这是把有限生命置于历史长河中的闪光之处。
事物的内因和外因是互为辩证关系的,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中内因是本质,外因起促进作用。一方面,司马迁在下“蚕室”,遭“宫刑”的摧残和打击之下,为继续完成光辉事业的雄心壮志支撑着他顽强地活下来。另一方面,历史上那些曾经遭受屈辱而发愤有为的古代贤士的激励和鞭策。使之萌发学习先贤的思想,选择了隐忍苟活,而自身卑微的地位、屈辱的历史、政治的黑暗、世态的炎凉、人情的冷暖等等又是触发他发愤著述、 洗刷耻辱、抒发愤懑的又一动因。
理解作者的人生价值观是解读这篇文章的关键,在逆境中拼搏、在逆境中为理想执着追求的信念成就了一个伟大的人生。在艰难中饱受屈辱,采用“引决”不是唯一的处理的办法,应该从生命的价值来认识,从“义”的深层的意义去理解。作者一方面说要学习前贤,有忍辱负重的精神;一方面如果自己受辱就去死的话,则不能完成成著述《史记》的任务,一个人死得窝窝囊囊,无所作为,就失去了人生的价值,也就“轻于鸿毛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人不应该为“义”去死,而是说从长远的意义上理解这个“义”的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