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审计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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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审计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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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

3、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5、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2014年MBA/MPA/MPACC联考考试大纲》、《2014年MBA/MPA/MPACC联考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自行查询下载。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1、复试时间: 2014年3月-4月,请登陆研究生部和会计学院网站,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程序。

2、复试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政治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5、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五、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转档案、不转户口,并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具体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六、学费标准、学习方式及年限

1、学费: 56000元人民币。

2、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利用业余时间在职学习。

3、学制:基本学制2年,最长学习时间4年

七、学历学位与就业

1、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2、我校不负责定向就业类别毕业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3、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八、联系方式

相关招生信息和通知请在我校研究生部或会计学院网站查询、下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yjs.cueb.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纳楼34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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