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2014年应用型型全日制硕士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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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学院2014年应用型型全日制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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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录取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在初试成绩满足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前提下,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5.1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采用百分制);

5.2 初试成绩=(英语成绩+政治成绩+专业基础一成绩+专业基础二成绩)/5(采用百分制);

5.3 非艺术类专业学位复试成绩=(外语笔试复试成绩+专业基础复试成绩)/2(采用百分制);

5.4 艺术类专业学位复试成绩=(外语笔试复试成绩×50%+专业基础复试成绩×150%)/2(采用百分制);

考试综合成绩相等者,参照专业面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

6、学习期限及课程设置

6.1学制一般为3年,参照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专门的全日制教学计划。

6.2课程设置按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位课、必修课和必修的实践环节执行,其中学位课程必须考试,与统招研究生考试同标准、同要求。

7、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学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与必修课程,不低于32学分,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学位,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授予学位,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8、待遇

我院2014年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享受与普通研究生同等奖助学金等待遇。

9.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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