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办法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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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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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复试。我校复试工作约于10月20日前结束。复试的办法、程序、内容,由招生院系所决定,申请人可以参考统考生的复试内容。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系所决定。复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程序、内容,由院系所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或网上申请系统通知获准复试的申请人

(5)复试结果。对于经复试合格且拟接收的申请人,由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接收函,一般为10月20日前。

(6)准备报名。被我校拟接收的申请人,凭我校院系所发给的接收函(需盖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向本科就读学校有关部门领取: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密码)和教育部制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封面须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原件)。

(7)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的日期为10月10日至31日。申请人必须凭推荐免试校验码(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即在线输入),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教育部网上有预报名事项(9月25日至28日),推荐免试生不办理。
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报名时、初试时、复试时、录取时......(即报名至录取全过程的任何时间),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如考生未通过学历(学籍)认证,我校可以在招生全过程的任一环节停止该考生的此环节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8)现场确认。申请人凭网上报名后得到的报名号、我校接收函、学生证、身份证,在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日期、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像、交费等报名事宜),全国统一的现场确认的日期为11月10日至14日。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事项,未办理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办理了网上报名但未办理现场确认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9)寄送材料。申请人必须填写教育部制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封面须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原件、并需院系和学校签署意见和盖章)、现场确认后得到的信息简表(如此表由现场确认点收回则不寄)、本科就读学校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体检表(详见以下“体检事项”说明)、2只信封(约16cm╳23cm,信封开具本人收信地址,不粘贴邮票,作明年我校院系所寄调档政审函(约4月)和录取通知书(约6月)用),一并寄送到华东师范大学招生院系所的办公室,收信人栏书写“研究生工作秘书”,不书写姓名,寄达日期一般为11月24日前。我校院系所分列两边校区(闵行区校区、普陀区校区),务请正确书写地址。
为保证邮件投递和方便查询,请申请人使用邮局邮政特快专递(EMS),申请人保存邮件详情单后,申请人可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的邮件查询栏在线查询邮件投递信息(网址http://www.ems.com.cn),申请人无需来电我校研招办或院系所核实。申请人寄送来材料不再返还申请人。

(10)体检事项。已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须在所在学校或所在地选择下列办法①②③之一完成体检,可以使用所在本科学校或当地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也可使用本文附件体检表,如有化验单一并寄送。体检的要求为常规体检(必须含有肝功能(ALT谷丙转氨酶)检查、心肺透视)。①今年与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同检(10月11月);②今年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在地的市级医院体检(10月11月);③明年与本人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同检(3月4月)。申请人如在今年体检则将完成的体检表随推荐免试生专用登记表寄我校招生院系所办公室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如明年体检则将体检表寄我校招生院系所办公室的研究生工作秘书。

3.其他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的报名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达到下列要求:(1)完成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设计)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设计的成绩不低于良。(3)取得我校接收函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的成绩不低于及格。(4)取得我校接收函后,未受任何处分。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前(2014年夏)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我校2014年4月寄发给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政审表格和调档通知,5月招生院系所进行政审,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期间需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材料)作假或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我校2014年招收的研究生需交付学费。

我校根据教育部推荐本科生免试硕士生和直博士的工作规定,视推荐免试生(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生源情况,进行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生学位的遴选工作。我校招收直博生的工作在理工类部分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及所在招生院系所进行。获得我校直博生资格的推免生,凭我校接收函,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制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封面须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原件),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刊出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后,再按刊出信息的要求办理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手续(网报、寄材料......)。直博生是否办理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手续,即是否使用校验码进行硕士研究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需待教育部的通知。

申请人如不按照本文要求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下达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国家教育部对2014年推荐免试生工作若有新的办法和规定,如涉及本文内容变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会另有通知,或在本文内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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