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初试
1.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 《准考证》下载时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准考证》。
5.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和参考书请见表2。
表3 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 类别 | 专业名称(专业学位名称) | 代码 | 加试科目 | 书目编号 | 备注 |
| 学术 学位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040301 | 教育学及运动训练学 | ⑴⑶ | |
| 运动人体科学 | 040302 | ||||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040303 | 体育社会学及学校体育学 | ⑷⑸ | ||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040304 | ||||
| 思想政治教育 | 030505 | 伦理学及法学概论 | ⑿⒀ | ||
| 应用心理学 | 040203 | 教育学及运动心理学 | ⑴⑵ | ||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00215 | 康复医学及运动医学 | ⑹⑺⑻⑼ | ||
| 行政管理 | 120401 | 管理学及人力资源管理 | ⑽⑾ | ||
| 专业 学位 |
体育硕士 | 0452 | 教育学及体育社会学 | ⑴⑷ | |
| 新闻与传播 | 0552 | 体育新闻传播学基础及新闻采访与写作 | ⒁⒂⒃⒄ | ||
| 艺术硕士 | 1351 | 中国舞蹈史及舞蹈教育学 | ⒅⒆ | ||
| 参 考 书 目 | |||||
| ⑴《教育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院校联合编写 | |||||
| ⑵《运动心理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张力为、毛志雄主编 | |||||
| ⑶《运动训练学》,人民体育出版社,2000年版,全国体院通用教材 | |||||
| ⑷《体育社会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卢元镇主编 | |||||
| ⑸《学校体育学》,人民体育出版社,2004年版,周登嵩主编 | |||||
| ⑹《康复医学》(第3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年版,南登昆主编 | |||||
| ⑺《运动医学》,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年版,体育学院通用教材 | |||||
| ⑻《运动损伤学双语教程》,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版,矫玮主编 | |||||
| ⑼《实用运动医务监督》,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版,王林主编 | |||||
| ⑽《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斯蒂芬.P.罗宾斯著、孙健敏译 | |||||
| ⑾《人力资源管理概论》(教育部面向21世纪人力资源管理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董克用、叶向峰主编 | |||||
| ⑿《新伦理学教程》(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魏英敏、王泽应主编 | |||||
| ⒀《法学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吴祖谋主编 | |||||
| ⒁《体育新闻学概论》,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2010年版,毕雪梅, 贾静主编 | |||||
| ⒂《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郭庆光主编 | |||||
| ⒃《新闻写作教程》,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徐泓, 张征, 刘明华主编 | |||||
| ⒄《新闻采访学》,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蓝鸿文主编 | |||||
| ⒅《中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冯双白、茅慧主编 | |||||
| ⒆《舞蹈教育学》,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版,吕艺生主编 | |||||
3. 报考学术型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两专业的考生,报考体育硕士专业学位(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时测试专项技术。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我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3000元。
5.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6.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7.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2015年北京体育大学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8.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s.b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