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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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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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复试安排在2015年4月中下旬(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yjsy.ncu.edu.cn发布)。复试的基本规则和要求预告如下(如有变动,则以当年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公布的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身份再次确认、资格审查(应届生考生提交成绩证明;往届生考生提交毕业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业绩材料的原件)、体检、政审(调档),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合格线3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三个部分。笔试根据不同的专业分别有答题、画图等;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单科未达合格线的一律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费。

◆ 体格检查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由我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组织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的专业之列,则必须调转相近专业,若无相近专业可调,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空出的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请在报名之前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 其他事宜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凡复试、体检和政审(调档)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并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各学院详细招生简章

001法学院.doc

002经济与管理学院.doc

003人文学院.doc

004外国语学院.doc

005艺术与设计学院.doc

006理学院.doc

007体育与教育学院.doc

008生命科学学院.doc

009机电工程学院.doc

010信息工程学院.doc

011建筑工程学院.doc

012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doc

01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doc

014医学院.doc

015公共管理学院.doc

016马克思主义学院.doc

017软件学院.doc

018新闻与传播学院.doc

019食品学院.doc

020管理学院.doc

021化学学院.doc

◆ 招生咨询与购书指南

招生咨询

单位代码:10403

单位网址:http://yjsy.nc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政编码:33003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mail: yzb@ncu.edu.cn

联系电话:0791-83969340、0791-83969339(传真);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包括专业课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购书指南

研究生院不提供购书服务,如有需要,请自行联系“学研书社”

联系电话:18979129873、0791-88320693

联系人: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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