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2015年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浙江海洋学院2015年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四)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29日15:00,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学术型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第一阶段——初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二)初试科目

1. 学术型研究生

考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① 第一单元:采用统考政治理论试题。

② 第二单元:采用统考英语一试题。

③ 第三单元:海洋科学业务课一为学校自命题科目,也可选用统考试题;船舶与海洋工程业务课一选用国家统考科目数学一;水产的业务课一可以选用国家联考科目,也可采用学校自命题试题。

④ 第四单元: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业务课二均采用学校自命题试题;水产的业务课二可采用国家联考科目,也可采用学校自命题试题。

2. 专业学位研究生

考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① 第一单元: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政治理论试题。

② 第二单元:选用统考英语二试题。

③ 第三单元:交通运输工程业务课二采用统考科目数学二。农业推广硕士业务课二采用招生考试试题自行命制。考试内容根据《2012年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农业知识综合》科目命题指导意见》(农推指委[2009]12号文件)执行,其中:

养殖和渔业领域采用340-《农业知识综合二》,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采用341-《农业知识综合三》,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领域采用342-《农业知识综合四》,设施农业领域采用340-《农业知识综合二》和341-《农业知识综合三》,具体考试内容见学校各科目考试大纲。

④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试题由我校自行命制。

第二阶段——复试:

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与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2]2号)规定执行。

(五)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学制

海洋科学、水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被选拔为中日、中挪双硕士学位项目的学制为3年。

(七)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3.定向培养及破格录取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研究生学费按学年收取,不提前预收;学费按学校规定学制收取。

(八)奖助政策

1. 研究生入学一年级均可获得学业二等奖学金(8000元),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年生均不低于8000元,原则上覆盖面100%。

2. 凡是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给予2400-3000元的个人培养资助经费。学位论文期间不少于5000元助研津贴。

3. 对学习成绩优秀的考生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根据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结合研究生入学时的初试成绩和毕业院校等进行综合评定。新生奖学金分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特等奖享受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优秀奖2000元/人,具体见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4.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100%安排“三助”岗位,根据工作量给予津贴,一般助管满额工作津贴每月500元。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研究生,学校将通过采取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其资助力度。

5. 在学期间,研究生可参评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王成海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等,具体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支持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和团省委各类创新科研项目。

6. 为鼓励优秀考生从事国家海洋事业,我校从第一志愿优秀考生中优先选拔相关专业的出国交流生和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研究生,并通过专项经费一定程度支持用于出国交流和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

7. 入学后,凭车、船票报销复试来回路费(飞机票、高铁或动车票折合后报销)。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