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下载打印准考证: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网上报名时要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内容必须属实(2003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切勿将证书序列号当作证书编号)。毕业院校、本科专业请务必规范填写,身份证号码、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请务必核对准确。复试时我校也将对有关证书加以核查,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3.请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应届生建议填写辅导员办公室地址转交(如xx学校xx信箱xx学院xx年级办转)。我校录取通知书采用挂号信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邮局能成功投递。
4.初试考试科目: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数学(一)综合为国家统考科目,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其它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药学综合(专业学位)、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学位)由相应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试题由我校自行命制。
(3)分值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三门的,科目三(基础课)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四门科目的,科目三(基础课)、科目四(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
5.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6.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地市或高校报考点届时负责通知。
7.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从2013招生年度开始,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已在安徽医科大学设立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因容纳规模有限,我校报考点2015年仅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含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包括报考本校和外校)、合肥市范围内报考安徽医科大学的考生、本校及直属附属医院职工考生。
六、各业务综合课包含内容(其中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以教育部考试大纲为准。)
1.308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349药学综合(专业学位)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事法规。
3.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学位)包括: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4.352口腔综合包括: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
5.353卫生综合包括: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
6.701生物综合包括: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7.702药学综合(学术型)包括: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
8.703卫管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
七、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英语应用能力及基本技能考核、综合能力考查等,具体内容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硕士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按照二级学科设置,满分为100分。各专业复试专业课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专业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及阅卷,校内不同院系所相同学科采用统一试题。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关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高职高专、本科结业)如初试成绩合格并进入复试范围,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不需要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我校不再加试。
九、关于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各专业招生改革
1.基础医学各专业开通理学门类招生。设置基础医学院(一)和基础医学院(二)两个院系名称及相应代码。基础医学院(一)中仍按照医学门类招生,业务课考西医综合,授予医学学位;基础医学院(二)中按照理学门类招生(病理学方向除外),业务课考科目三(生物综合)+科目四(生物化学或细胞生物学),授予理学学位。
2.基础医学院(一)的医学门类基础医学各专业(病理学方向除外)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以备注栏注明的专业为准。
十、关于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三个试点项目
1.“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校研字〔2013〕26号),2015年继续在第一、二附属医院试点该项目。计划数按照一附院10个,二附院4个。该项目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单独设为“转化医学”,列结对双导师,详见专业目录。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试点项目”
跟据《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6号),2015年继续在第一、二附属医院试点该项目,初步计划按照一附院50人、二附院20人规模,在复试时根据《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进行选拔,实现研究生招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相结合。
3.“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14〕1号),2015年继续试点实施“卓越博士生教育培养提升计划”项目。待博士新生入学后,再确定项目计划数,并根据条件择优选拔,硕博连读生、本学科应届硕士考取本学科的博士生均可申请该项目。
注:以上三项改革试点项目参见后附简介,实施方案、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规章制度栏目。
十一、录取及学制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4.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关于实行“收费+奖助学金”制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奖助学金”制度,参见《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我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构建“奖优、助困、酬劳”有机结合的“差异化、动态激励机制”。总体来说,研究生的待遇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生的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直接评为一等学业奖学金。
十三、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博士点学科及重点学科
学科、专业名称标“★”符号,为校本部及第一附属医院有科学学位博导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标“●”符号,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标“▲”符号,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省级重点学科仅包含以安徽医科大学为申报单位的重点学科,不包含省外非直属单位的重点学科。)
十五、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或来信、来电咨询。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xy.ahmu.edu.cn/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邮编:230032
联系电话:0551-65161051(兼传真) 电子信箱:yzb@ahmu.edu.cn
联系人:薛老师、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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