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学院2015年春季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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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学院2015年春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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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规则:

1、以考生统一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满分400分)+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合成成绩作为考生最终总成绩,并依照考生总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进行成绩排名(同分条件下,优先参考文化考试科目成绩)。

2、录取时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参照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我校公布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

3、学校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在2月17日通过学校招办网站公布两份合格考生名单。

预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前50位(待考生确认后即行生效)。

候补资格考生名单:该名单考生位次在第51—75位。该名单考生需根据我校预录取考生确认后有缺额情况方可进行顺延替补。顺延替补数为实际确认后计划缺额数。

(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确认时间:2015年3月1日上午9:00--12:00,过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学生需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确认。候补资格学生办理录取确认时间为:2015年3月2日上午9:00--11:00,过时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资格确认地址:浦东上川路995号试验中心211房间。

特别提醒:如考生后四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不全者及前六门中含有等第F者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四人间1200元\六人间1000元)

[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金融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0218552   021-50213407(FAX)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0218636   50218899转8096

十四、网址

学校网址   www.shfc.edu.cn

招办网址   http://zsxxw.sf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报名条件、时间和地点:

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沪教委学【2014】60号文件执行。

2、志愿填报:

每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我校为单一专业志愿。

3、考试科目:

统一文化考试 满分400分、院校自主测试 满分200分

4、我校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面试内容重点从创新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三个方面进行测评。

创新思维(20分):从新颖性、多向性、多元性、开放性等方面考评;

语言表达(20分):从逻辑性、清晰性、流畅性等方面考评;

应变能力(10分):从敏捷性、灵活性及解决问题的实际把握能力等方面考评。

该面试我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教授成立“上海金融学院2015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评审委员会”,自主测试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将从我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各评审小组将统一评分标准并根据本组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独立评分。考生的面试成绩由考评小组成员的总分加权平均得出。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学校还会专门设立专家仲裁小组。

面试测试顺序将由考生现场抽签产生并以分组形式集中进行。每组人数5人,每组面试时间20-25分钟。

5、成绩查询办法:

考生的所有成绩(含市统考文化成绩、校机考、面试成绩)我校均通过招办网站http://zsxxw.sfu.edu.cn右侧“快速通道”中的“成绩查询”系统予以发布,请考生届时按提示信息进行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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