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15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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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15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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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初试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详见准考证)。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注意事项

(1)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左右(具体比例根据生源情况而定,上限不超过1:1.5)。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课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妇女服务领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社会研究方法。妇女维权领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法学基础。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领域加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导论和普通教育学。

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

六、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为12500元/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可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电子邮件:yanzhao@cwu.edu.cn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及时通知,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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