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大学库管理系统

湖州师范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中国高校之窗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三条 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4年3月15日8︰00-12︰00。

二、报到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创新创业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第十四条 报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信息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3月15日下午 笔试。

2014年3月16日 面试。

地点: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学士路1号)。

二、测试内容

1.笔试: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具体内容为(1)仪态仪表;(2)口头表达;(3)书面表达。

三、成绩评定: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

第十五条 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六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所有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二、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四、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然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五、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湖州师范学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八章 咨询

第十七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 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2001  0572-232112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hutc.zj.cn

招生网址:http://zsw.hutc.zj.cn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2014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高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