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费标准
语、数、外文化联测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学院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考试费60元/生(考生来我院报名参加考试时现场收取)。
六、考核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考核形式分科类和考生类别不同而定。
1、考核内容
| 考生类别 | 文化基础考试 | 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
| 旅游、酒店专业考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业面试 |
| 艺术类考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 |
| 体育和文艺特长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专项测试 |
| 其它普通类考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旅游、酒店专业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形体仪表、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等;艺术类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采用现场绘画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技能等;体育、文艺特长生采用专项测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体育或文艺方面的特长;其它普通类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采用机考方式(全部为选择题),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兴趣、职业核心能力等。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满分为2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17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依据省联考文化基础成绩,分科类按不超过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的考生。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2日下午进行,考核地点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文化考试准考证于4月12日中午12点前到指定地点办理测试报名手续,并现场缴纳测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 考生类别 | 测试内容 | 测试方式 | 分值 | 考试时间 | 考试 时长 |
| 旅游、酒店专业考生 | 形体仪表、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等 | 面试 | 200分 | 4月12日 13:30开始 |
15分钟/组 |
| 艺术类考生 | 设计基础与表现能力测试 | 现场绘画 | 200分 | 4月12日 13:30-16:30 |
180 分钟 |
| 体育和文艺特长生 | 体育或文艺方面的专项测试 | 面试 | 200分 | 4月12日 13:30开始 |
10分钟/人 |
| 其它普通类考生 |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自然科学素养等。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包括理解与交流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等。 |
笔试 | 200分 | 4月12日 13:30-15:30 |
120 分钟 |
| 注:①艺术类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是由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和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满分折合为150分,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②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考试大纲及模拟测试题将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http://zs.czili.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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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育和文艺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4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和文艺特长的考生30名。
1、体育和文艺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 文艺特长生 | 声乐、舞蹈、器乐 | 10 |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 20 |
| 合计 | 30 | |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和文艺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参加体育和文艺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2014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于3月5日前通过EMS回寄至学院招生处。考生须于4月12日中午12点前到学院招生处领取准考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3、参加体育和文艺特长生选拔的考生,不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只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育、文艺特长生专项测试。
4、体育和文艺特长考生的考核:体育、文艺特长生专项测试满分为20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个项目。
八、日程安排
| 时间 | 内容 |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 1月15-20日 | 考生报名,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 |
| 2月5日前 | 完成考生报名审核。 |
| 3月15日 | 推荐免试生进行学院组织的面试,拟录取考生在学院网站和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 |
| 3月17日 | 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
| 4月10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 4月11日前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取得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和测试安排。 |
| 4月12日 | 考生按照学院安排进行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
| 4月18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考生总成绩,各科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
| 4月21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 4月25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