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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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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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程安排

时间 内     容
1 月 5-15 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 月 15-20 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
(学院招生网网址: http://zs.jmi.edu.cn )。
1 月 20 日 -
2 月 10 日
文化联测考试免考考生申请资料扫描件报送及资格审核(学院招就处邮箱: jmizsb@126.com )
2 月 20 前 附加分材料寄送及资格审核
3 月 15 日 前 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3 月 17 日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4 月 10 日 前 在学院招生网上发布文化联测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4 月 12 日 前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安排。
4 月 13 日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艺体特长生、国际 邮轮乘务专业加试
4 月 17 日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艺体特长生、 国际邮轮乘务专业加试合格名单 。
4 月 20 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4 月 25 日 前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5 月 5 日 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监督机制

1 、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

2 、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 、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 309 号

邮政编码: 211170

招办咨询电话: 400-828-1150 , 025-86176333

传真: 025-86176875

联系人 : 季老师、朱老师

学院网址: http://www.jmi.edu.cn

学院招生网址: http://zs.jm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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