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以“明德博学,知行日新”为校训,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学科领校,开放活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切为了学校发展”的办学理念,多年来为当地经济建设和基础教育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院规划用地1028亩,一期工程占地713亩,建筑面积19.69万平方米;学院拥有各类实验室142个,教学设备仪器总值4500多万元;图书馆面积1.83万平方米,藏书70万余册,电子图书10万余册。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2名,其中教授73名、副教授172名,占专任教师总人数的54.2%,博士、硕士209名,占专任教师总人数的46.2%。学院多次荣获国家部委、省政府、市政府授予的“先进办学单位”、“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科技三下乡活动先进单位”、“建功立业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我院2013年申报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拟2014年开始招生。
师资力量和设施;播音与主持专业设立在我校中文系。现有在校生1300余人,有专兼职教师60余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者40余人。有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语言学专业硕士,教授张海燕、有曾任沧州电视台播音主持、荣获第一届、第二届“河北省十佳主持人”称号,第2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金鹰之星主持人奖”,全国“城市之星”主持人奖等国家级大奖的于焕强任教。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担任专业课程的教学。有用于学生理论学习与实践实训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包括500平米的现场演练与节目制作演播厅;120平米的形体训练房;分组辅导的微格语音训练室;设施齐全的非线编辑室;专业等级的广播实训室、虚拟演播室、多功能录音棚以及电脑操作语音教学教室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新闻传播理论知识、能从事播音主持、采编制作、文化传播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毕业生可以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从事播音主持与节目制作等工作或在国家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与教育单位从事新闻宣传、文秘、公关或教学研究等工作。
课程设置: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播音学概论、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形体训练、即兴口语表达、播音业务、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评论、广播电视文稿写作、广播节目编辑与制作、电视摄像与编辑制作、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节目鉴赏、新闻道德与法规等。
二、招生计划
2014年在河北省拟计划招生70人。
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本科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每生500-800元/年
四、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的考生。
五、专业测试
我院以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测试成绩,作为我院该专业的录取依据。专业测试的相关要求(报名时间、交费、下载准考证、测试地点及要求、测试内容、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等)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六、录取原则
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达到河北省划定的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划定的本科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沧州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沧州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105
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广州路西端
邮政编码:061001
学校网址:http://www.caztc.edu.cn
电子邮箱:czsfxyzsjy@163.com
招生电话:0317-2159817
传真电话:0317-215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