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15年艺术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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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15年艺术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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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计划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 河
北
山
西
内
蒙
古
江
苏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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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贵
州
云
南
甘
肃
纺织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 70 0 5 3 0 8 3 4 0 16 4 1 3 5 3 15
服装表演方向 20                   20          
设计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108 12 9 2 12 10 4 8 8 15 5 2 5 5 2 9
环境设计 180 20 14 3 20 16 6 13 16 20 12 5 9 11 3 12
产品设计 72 8 7 2 8 6 2 5 6 9 4 2 3 4 2 4
合计 450 40 35 10 40 40 15 30 30 60 45 10 20 25 10 40

(上表为2015年拟定艺术类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四、招收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最终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六、合格查询

我校从2015年起不再发放纸质合格证,考生可在4月中上旬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通过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均不能查询到信息者为专业校考未合格,查询到信息的为合格考生,信息中显示考生专业成绩与在生源地专业测试排名情况。

查询网址:http://zsjy.hnie.edu.cn/zsw/art_cx.aspx

七、录取原则

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合格和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第二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专业可认省统考,招生录取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八、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如有调整以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九、咨询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31-58688511、58683867(兼传真)

学校主页:http://www.hnie.edu.cn

考生成绩查询网址: http://zsjy.hnie.edu.cn/zsw/art_cx.aspx

电子邮件:zsb@hni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邮政编码:4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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