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章程_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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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章程
www.gx211.cn 2014-12-29

中国高校之窗

六、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鼓励学生充分发挥特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大学生,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和体育(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棒(垒)球)特长生不超过10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报考我院,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外,还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艺术、体育加试考生必须在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时,向我院提出加试申请。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加试通过的考生,根据加试成绩,分别在录取总分上加30分、20分、10分。具体等级评定根据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七、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含2015年3月28-29日学测考试成绩)中每个A加30分,每个B加20分;

2. 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和特长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10-20分;

3. 烈士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4. 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3分;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6.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以上加分情况,考生必须在来校考试报到时提供有关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加分不需证明),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必须在学业水平测试中达到4C1合格。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艺/体加试分+政策分。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1.划线原则

综合考虑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考生成绩,划定考生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原则: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总成绩、语文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免文化基础测试,免文化基础测试的考生文化成绩按照满分(240分)计入总分:

①学业水平测试达3B或1A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不含2015年3月28-29日学测考试成绩);

②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并由所在中学推荐的考生;

③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④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⑤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⑥复转军人;

⑦高中、中职(或等同高中学历)毕业后工作1年以上的考生;

⑧高中、中职(或等同高中学历)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的考生。

说明:所有欲获得免文化测试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提出免文化测试申请。其中,符合第①条要求的考生只需网上填写免文化测试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无需递交证明材料,以我院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对为准;符合第②条要求的考生可将推荐表原件邮寄至指定地点;符合第③至⑧条的考生,在3月4日—3月8日期间,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登记。

通过我院审核的免文化测试考生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3月14日前在我院招生网公布。获得免文化测试资格的考生不需参加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测试,但仍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未取得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②考试(含面试、加试)舞弊的;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参加高考体检或高考体检不合格;⑤品行严重不端等;⑥面试成绩低于120分的;⑦考生补考后,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仍未达4C1合格。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九、收费标准:

1、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共50元/生,艺、体加试费50元/生;

2、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1000元/年(6人标准间、空调间)和1200元/年(4人标准间、空调间)。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则不必参加2015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并填报高考志愿。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和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样的奖助学金和升学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文凭一致的全日制大专文凭。

2.考生须在2015年3月30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图书馆缴纳文化测试费并领取准考证;申请加分考生的相关材料原件,现场交学院招办审核,并上交材料复印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一、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 400-799-9556、87088028、87088029、87088666;13502531351、13505231487;

考生咨询QQ群:216194489

传真:0517-87088029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3003

网址:http//:www.jsfsc.edu.cn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文化测试免试申请表

注:1、考生请在符合自己情况的“免试申请理由”项后画“✓”。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符合第①条免试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只需在3月2—5日期间将该表格电子稿填写后发送至jssy2013zs@163.com。

4、除第①条和第②条申请理由外,其他申请须在3月2—5日期间到我院招生办当面递交“免试申请表”,必须提供能证明“免试申请理由”的证明、证书原件。不接收邮寄。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推荐申请表

注:1、中学推荐表必须经考生所在高中盖章后方能生效。如没有公章或章印模糊,此推荐表无效。

2、符合免试第②条申请理由的考生需同时填写免试申请表和中学推荐表,并在在3月2—5日期间将两份表格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通过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其他快递拒收)。

3、获得我院文化免试资格的考生所在中学需将免试考生的名单公示一周。

邮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C103室

邮编:223003   工作时间内考生可拨打电话0517-87088029查询邮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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