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4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6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西洋乐、民乐、语言类(播音主持、话剧表演) | 30 |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网球、武术、龙狮 | 30 |
2、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将相应特长生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证书、成绩、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于2月15日前寄达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同时,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
3、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资格考试内容和录取办法等详见《2014年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和《2014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见附件)。
4、通过特长资格考试的考生,文化联合测试可免试,只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如下计算:
文理兼招类: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奖励加分
艺术类: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奖励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定。
2、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数学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奖励加分办法
①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优秀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10分、5分。
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在4C以上的考生,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
③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以上加分情况,由考生面试时带证明材料原件,通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3)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