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及项目:
一、文化测试
考生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综合测试,测试依据中专学校课程标准及培养目标而定,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试卷内容由我院自主命题,在教育厅监督下进行文化考试及评分等工作。
1、语文:闭卷
考察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水平以及将之运用于实际的能力。
2、数学:闭卷
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英语:闭卷
测试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以及读、写等基本技能。
二、专业测试
我院组成专家考试小组,根据目前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所开设的专业方向,以社会需求、立足就业为导向的培养目标,根据不同专业方向选拔不同专业基础条件的考生,而进行评分等工作。
1、舞蹈表演面试:
⑴、专业面试:
身体比例
专业条件测试
舞蹈剧目表演(中国舞、体育舞蹈、现代舞、流行舞)均可
特长展示
⑵、舞蹈表演基础部分:
节奏模仿
歌曲片段演唱
2、音乐表演面试:
⑴、①器乐类(含民族、西洋、打击乐、钢琴演奏):
a、演奏曲目一首
b、特长展示。
②声乐类(美声、民族、流行演唱):
a、演唱曲目1首
b、特长展示。
⑵、音乐素养部分:
a、听音
b、模仿
c、视唱。
录取办法及原则:
1、中职考生投档录取总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与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志愿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经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及录取。
2、单独招生专业以专业技能考核为主,文化考试为辅。录取时成绩由专业70%和文化30%合并,作为录取排序依据。
录取时间
在2014年3月31日前,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录取手续。
优录加分政策:
1、对于获得国家级、省级、省教育厅、行业主管部门主办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考生,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持获奖证书或证明,现场确认核实后,可按保送生录取。
2、对近三年参加我院社会考级获九级以上合格证书的考生,持等级证书,现场确认核实后,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享受80分加分政策。
3、对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考生,持获奖证书或证明,现场确认核实后,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享受50分加分政策。
4、考生持所就读中专学校颁发的有效获奖证书,现场确认核实后,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享受40分加分政策。
以上优录加分政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一项。
奖助贷相关规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实行奖助学金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等。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助学金外还可向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经过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每年最高达6000元的助学贷款。被录取的高分考生可获得1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