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_高校之窗|中国高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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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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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经我校认定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分三种方式录取:

 1.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经专项测试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后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额的30%。

3.部分专项测试成绩优秀,获得国际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之一的考生,可选择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外语,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免于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额的20%。

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其高考成绩(或单独考试成绩)、个人志愿和运动水平,安排在相应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学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650091

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871-65033819,65032173   传真:0871-65031112

体育学院:0871-65039069

招生网址:http://zsb.yn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归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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